索引号:412500/2023-00993
发文日期:2023-03-03
成文日期:2023-03-03
文号:炎林字〔2023〕8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3-03 15:47炎林字〔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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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湘预财〔2022〕304号)文件要求,结合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林业发展实际,现印发《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作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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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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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作方案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9号)、《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2]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湘预财〔2022〕3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林业发展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简称中央财政造林补助,下同)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申报、先造后补原则。实行先造林后补助的奖补机制,引导、鼓励广大造林主体的主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油茶产业发展和国土绿化进程。
(二)坚持突出重点原则。应根据国家、省和地方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土绿化工作重点进行布局与安排,积极支持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在区域上,要突出生态廊道建设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地区、经济条件较差地区造林和乡村绿化;在造林主体上,要突出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省林业局认定的家庭林场、省级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社;在造林类型中,要突出生态造林、混交造林、珍贵树种造林和油茶林。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政策和结果要公开,任务安排要公平,验收兑现要公正。
二、补助范围与标准
(一)补助范围
合法社会组织和公民均可作为造林主体。本年度内,以木荷为防火树种建设的生物防火林带;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迹地、低质低效林地、乡村"四旁"及其他非林地上造林,面积不少于1亩,自愿申报且经县林业局验收合格的可纳入补助范围;上年度造林验收不合格经补植且管护合格的也可纳入本年度补助范围;本年度地方财政投入的造林可纳入补助范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或当年已纳入中央其他财政资金补助的造林,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二)项目任务、补助标准
2023年度中央财政森林造林补助任务2000亩(其中优先满足生物防火林带项目建设和油茶新造建设);造林补助标准为300元/亩,用于造林主体造林生产和劳务费用补助。林业主管部门必要的管理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
全面做好造林补助工作的宣传发动,通过政府网站、有关媒体、公示栏、林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手段宣传造林补助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申报
由造林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工作方案要求自愿申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定与公布。
1.申报主体条件。申报主体应对造林土地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合法组织或个人,合法组织或个人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第三方造林的,第三方也可以作为申报主体。
2.申报基本流程。国有林业单位直接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其他造林主体按造林地所属行政范围向所属村、或乡镇(跨村)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跨乡镇)申报,农民"宅旁"植树由村统一登记造册申报,经村、乡镇资格初审后由乡镇统一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资格审核。
3.申报时间要求。造林主体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造林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验收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造林主体开展造林验收,验收结果作为计划分配、资金兑现依据。乡村"四旁"单排或零散植树按株数折算面积。
(四)计划分解
根据申报情况和验收结果等情况,将计划任务分解到国有单位、村,落实到造林主体和山头地块,验收结果、计划分配、资金补助等内容要在乡镇重要公共场所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兑付资金
根据公示无异议的验收资料,编制造林补助资金结算表,附验收相关材料,经项目、验收、财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签章后,按财务报账制度与程序及时报送财政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造林主体。支付个人的采取"一卡通"支付;支付单位的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既是林业发展项目又是惠民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以林农为中心,以林业发展为目标,充分体现林业特点和惠民功能。项目实施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保障公平公正,既要注重程序化管理又要加强技术服务,既要保障造林成效又要保障资金运行和生产安全。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支两委的作用,重点加强项目申报、计划落实、成果核实等方面工作。要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管理资金的优势和职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决不容许出现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现象发生,切实保障项目健康实施。
(二)推进乡村振兴。造林补助项目要重点支持乡村绿化美化,大力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重点处理好造林面积计算问题。乡村"四旁"造林包括人工种植的乔木、灌木。单排和零散种植的乔木、灌木按株数折算面积,即乔木地径3cm(含)以上或经济林树种2年生(含)以上优质苗木或灌木高60cm(含)以上或灌木球球径30cm(含)以上,按30株/亩折算面积,低于以上标准不折算面积。为鼓励身边增绿、促进庭院绿化和乡村振兴,农民"宅旁"造乔木地径3cm(含)以上的乡土珍贵树种(见《湖南省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20年版)》湘林造[2020]11号),按10株/亩折算面积。种植两排(含)以上的乔木、灌木以及花卉、草,按实测算面积。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林冠下造林以及以补植补造为主的低质低效林改造按实际面积计算。建设标准按《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17)等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三)促进公平公正。要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强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平公正。要通过政府网站等宣传造林补助相关政策。要在乡村等重要场所及时公示项目实施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服务指导,落实管护措施。县乡林业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大力宣传造林技术规程,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引导广大群众开展生态造林,积极营造混交林、珍贵树种林;造林主体要加强新造林的培育和管护,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为造林补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湖南省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20年版)》(湘林造[202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