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2023)炎政复字第2号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3-17 11:10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3)炎政复字第2号
申请人:赵X,男,19XX年XX月XX日生
住 所:长沙市XX区XX栋
被申请人: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交通运输局
住 所: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霞阳镇颜家村颜家组
法定代表人:饶胜志,该局局长
申请人赵X对被申请人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12月29日作出的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交通运输局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湘炎交强决[2022]12290X号不服,于2023年1月1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称:因疫情放开,大学统一放假,本人在长沙看到很多被滞留的学生回不了家,刚好我要回汝城办事,顺便带了几个学生回去,没有收他们的钱,不属于非法营运。请求撤销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交通运输局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交强决[2022]12290X号,归还被扣车辆。
被申请人称:一、2022年1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接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高速交警行政案件移交,经查赵X驾驶号牌为湘A1XXXX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搭载6名乘客从湖南长沙出发前往湖南茶陵、汝城等地,涉嫌非法营运行为。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发现驾驶人赵X通过手机支付宝内哈啰出行平台APP,使用在哈啰平台注册登记的湘AJXXXX牌的丰田牌小型轿车发布招揽湖南长沙至湖南汝城的出行信息招揽乘客,并通过哈啰平台已收取6名乘客共计764.6元车费后,驾驶湘A1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实施运输。经查赵X驾驶号牌为湘A1XXXX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我局对赵X所驾驶的湘A1XXXX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涉嫌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开具的行政强制决定书湘炎交强决[2022]12290X号,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二款,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交通运输局属于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有对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罚的法定职权。该案为高速交警炎陵大队行政案件移交我局,我局接案件移交通知后,安排执法大队2名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后开具行政强制决定书并现场告知救济途径和权益,程序合法。三、申请人赵X对我局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主要原因是自述否认涉嫌非法营运,且未收取乘车人一分钱,与实际情况不服,申请人使用哈啰出行平台APP已提前收取6名乘客共计764.6元预付车费。
经审理查明:2022年12月29日19时10分许,申请人驾驶牌号为湘A1XXXX号五菱牌小型客车(所有人为赵X)从湖南长沙出发前往湖南茶陵、汝城等地,行驶至武深高速公路中村服务区,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被申请人接高速交警炎陵大队行政案件移交通知后,安排执法大队2名执法队员到达现场。2022年12月29日21时10分许,被申请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经调查取证,发现申请人使用在支付宝内哈啰出行平台注册登记的湘AJXXXX号牌的丰田牌小汽车(所有人为赵X),发布湖南长沙至湖南汝城的出行信息招揽乘客,并通过平台提前收取6名乘客共计764.6元车费后,驾驶牌号为湘A1XXXX号五菱牌小型客车实施运输。被查获时有2名乘客已在茶陵下车。查获后申请人将收取的部分乘车费用退回剩下的乘车人员(已经确认退款220.2元)。申请人实际驾驶的湘A1XXXX号五菱牌小型客车没有在交通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同时无法提供其它有效证明。被申请人执法人员经现场询问调查认为赵X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作出了交强决[2022]12290X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对申请人的湘A1XXXX号五菱牌小客车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30日。
本机关认为: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交通运输局作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有对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罚的法定职权。本案中,被申请人依法进行了现场调查、询问、强制措施决定、送达告知,程序合法。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申请人是否涉嫌非法营运且是否收费。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询问调查情况,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招揽信息的车辆与实际驾驶车辆不一致,且收取了乘客764.6元车费,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行为,本机关予以确认。关于申请人认为其未收取乘车人员费用,申请人在行程开始前已经收取了764.6元乘车费用,直至被交管部门查获时才退回部分乘车费用,其所述与事实不符,本机关不予认可。故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作出湘炎交强决[2022]12290X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对申请人赵X的湘A1XXXX五菱牌小型客车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另被申请人作出的湘炎交强决[2022]12290X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里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里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条款,其中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均是针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条款,属于适用法律法规依据不准确,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该强制措施的决定。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湘炎交强决[2022]12290X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
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第四十三条 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