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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查封决定书株环查字〔2022〕炎- 5号

        更新时间:2022-12-20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字体[ ]

          株环查字〔2022〕炎- 5号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查封决定书


          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今成钽泥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下午,我局接省厅《关于移送部分单位涉嫌违法使用便携式X射线装置环境违法线索的函》对你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你公司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9月10日在赢州科技公司购买了一台奥林巴斯VE系列X射线荧光分析仪,用于辩识产品钽锭、铌锭,使用该X射线线荧光分析仪未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事实,有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现场调查(勘察)、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第一款、《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涉案奥林巴斯VE系列X射线荧光分析仪1台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 30日(时间从2022 年11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备存放于365bet备用器_365体育推荐_365betapp投注今成钽泥有限公司,在此期间,你公司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备。

          如你公司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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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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